6月14日,武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
![必须实名,否则停工、停标、核查资质 必须实名,否则停工、停标、核查资质]()
1、2019年10月31日前,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的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平台运行管理。
2、对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随机抽查,并实行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
3、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责令企业停工整改、暂停投标、限制市场进入、重新核查资质条件、纳入不良信用档案、在官网上公示等行政处理措施;
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6月2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19年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2、实名制管理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元,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3、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4、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